Friday, 13 November 2015

终于

可能经历过太多离别,这次真的没有太多不舍。

人生总是从不舍中开始,而且总是在进入一个阶段的时候,得“痛着”成长。
打从娘胎出世开始吧,谁的生命不是妈妈受难、疼痛中,哭笑接替着迎接而来的?
所以我相信在人生的每一个“晋级”阶段,都会有阵痛,不管痛久还是快,反正接下来的肯定是好事就对了。


妈说,只有坚定的信念,才能迎来美好的事;我就这样一直相信着;而人生当中,也真的会因为点点的乐观,找到很多的感动和幸福。

来到今天,终于是时候好好的说再见。

第一次觉得,这一段路,结束了;终于告一段落。我该转角往别的地方去。一路风景,总有不舍,但不舍之于,我还对接下来的风景充满期待。

我很坚持,每踏一步都要三思,但三思之于不能举棋不定;既然这里、这个环境非自己所想所要,那就勇敢的踏出去;下一步风景,如果你不把脚举起、踏出,你就永远不知道到底什么在前方等着你。

这次的我,比过往幸运多了,我的路此后,多了一个伴,不管是为什么而选择,都不再孤独。

是的,我辞职了,不当电台主播了、不当记者了,下一步,终于是回到我一直渴望回去的家乡,我要当人妻了!

这个决定很勇敢,但很多人都说我“疯狂”。这样回去“好可惜”;我想在读着这篇文章的你也在这样的想着,“黄翠娴”这肯定是疯了!放弃好好的工作,去建立家庭是哪个年代的女子会做的事?“好可惜”好像是我近期听得最多的,呵呵!

可是你知道吗?在事业上,我喜欢媒体,在工作上有很多目标;看似一个总在往前冲的我,其实打从心里最渴望的,是拥有一个“健全而幸福的家”。

妈跟我说,那些回不去的、改变不了的,只能靠自己在未来创造出更好的,包括“一个家”。而这个家在我心中放了很久,因为我不知道谁才会是那个愿意陪我经营的人。

在我决定辞职的那一刻,我也觉得自己很疯狂,但那只是一部分的感受;更多的是感恩,我找到那么一个让我愿意疯狂的人,而他跟我说了身边男人都不曾跟我说过的三个字。

“我养你。”

是的,就算没有需要“被养”,但这句话,确实是我把信递出去的最大动力;我没有了什么后顾之忧,因为我相信他是真诚的,想陪我经营一个“家”。

我们,算是闪婚吧,如果还不知道我其实已经注册当人妻,很快就是别人老婆的你,接受事实吧,我要结婚了!

在一起确实是短短一年,而下个星期,也确实就是我们的婚期了;然后呢?

新的生活也就即将开启。我会在自己向往的家乡找一份一直很想尝试的工作;至于是什么,成了再跟大家说也不迟。

在这里,好想跟身边的你说声谢谢。

第一个要谢的,当然是我家房东,黄照峰。同屋两年,给你添了不少麻烦,特别是刚刚入住的时候,霉运让你也头大了吧。
谢谢你每次都愿意借我耳朵,一直到我学会处理情绪,以后如果还有要听“师傅开示”的时候,一定再找你。
舍不得,总有的,但是,距离不远,偶尔来花城,记得也来探望我一下。

第二个要谢的,就是杜文杰。

那个忘了自己打电话叫我面试的旧同事。哈哈。

在国营台的那段时间,真的特别感激你的照顾和帮助。当过同事、战友,也当过屋友;知道你对未来有了决定,终于踏出“久违”的那一步,我真特别高兴!希望你能把你想要的未来变成现实,不管下一步是什么风景,反正就一起加油。呵呵。
接着想要给大肥和YY也说点什么。哈哈,但是真的也不懂要说什么;两个最无厘头的无厘头,反正以后保持联络就对了。

很多人问我,当初选择不留在八度空间最大的遗憾是什么?我想大概就是我可能可以走更远,但我应该会连三餐都有问题。所以也别说什么遗憾不遗憾~

那离开国营台呢?那里更是无憾了吧!撇开什么主播不主播;反正那里也没什么观众。哈哈;但在那里,我得到了人生中最好的礼物,就是认识了几个窝心的人,一起努力打拼过。
记得,能力、实力是自己的,所以价值也是自己的,身价、值不值得,都我说了算哦!

作文最后送上静思语:不要小看自己,因为人有无限的可能。

虽然结束得怪怪的,但想到的就是这个。哈哈哈。

朋友,我们保持联络,好吗?我会带着最美好的过去,把现在做好,展望更好的未来。呵呵。

Ps:离职的地方明明就是电台,却居然去跟前同事们说再见;我想一定是那时候的我们都走得太急促。真的太奇怪了。难怪刚才上司约我午餐的时候跟我说“你也太冷静了吧”。:P

我其实也很舍不得她的,但是她不会看华文。哈哈,我也只能默默地收在心中。



Thursday, 1 October 2015

喝喜酒



我不特别喜欢喝喜酒!可能是因为在那些年还是啤酒妹的时候,跑太多场婚宴了,13岁开始,一个星期平均一两场来算,我到了差不多20岁才完全停工,屈指一数,我应该有大概去过四五百场的喜宴了吧,只是,我都不认识那些新人。
我不喜欢婚宴的气氛,那总是充斥着酒精和烟味的场地,对我来说,真的没什么好喜欢的!有些男人,特别是大叔型的,总在喜宴开始前,就已经喝得脸红红的,超难看。

我真的很难理解,华人的结婚习俗里,这个摆上一堆害人的酒精的陋习是怎样开始的!让每个人、甚至是新郎新娘自己也被灌得忘我?

我爸是个爱喝酒的人,我有记忆以来,最早让他灌我喝啤酒的年龄,大概是5岁吧。黑黑苦苦的超浓“汽水”,到后来才知道,那就是黑啤酒!

我不会特别讨厌酒精,我喝酒的,当然。但绝对不是在别人的婚宴上醉倒!

926号,我出席了爱人好友的婚礼。说起来,这是我长大以后,真心出席的“第一场不是亲人的婚礼”!

是的,27岁了,我身边的朋友,特别是中学的,其实很多都已经成家,被邀请出席宴会、当姐妹,并不陌生,但内疚的说,我不曾出席过任何一个朋友的宴会和婚礼。

我抗拒。

而我真正带着愉快和期待心情出席的第一场婚礼晚宴,应该是表姐在45年前的那场;而第二场,就是姐姐去年办的。
第三场,就是这场我伴好友的。

当晚,我喝了几杯,矛盾的吞了好几口啤酒;和他其实都有点微醺;我不喜欢这种感觉,但难得是他的“好朋友”,偶尔也得破破例!

然后我偶然听到司仪在敬酒仪式后,杀出一句“主人家说,今晚不醉无归”!

我差点没把酒瓶给扔上去!

我才不信有主人家会希望宴客时让大家都醉倒在地!不醉无归?醉了怎么归?

要是真的因为喝醉而遭遇什么不幸,那主人家是凶手了,你懂吗?我说司仪啊,你这到底是哪儿来的词啊?

另外一个最难顶的就是,“好朋友、好兄弟”总爱冲着新郎灌黄尿,说什么“敬你啊!”,人家小酌一口还要嫌弃,反正就是要把对方弄倒就对了。

我说兄弟啊,你问过人家新娘子,喜不喜欢没有啊?我想你就算拿刀子架在人家娘子的脖子上, 她也还是会不高兴的要你不准灌他相公吧!

不然让她相公娶你好了,娶她干嘛呢?

说实在的,喜宴这回事,11月就轮到我们的了,我真的不希望有人醉倒而归啊,朋友们!喝喜酒,不是叫你把自己或别人灌醉,你说什么不醉无归?

喝喜酒不就是为了“恭喜”一对新人的一个举动、酒只是用来助兴的,不是用来灌人的。不然叫“喝死醉”,不是更好?

操你爹的不醉无归!




Friday, 7 August 2015

朋友撞鬼记


昨天,听了个故事,于是,我的手指立即止不住键盘的诱惑,那就让我来个长篇 大论吧!

出轨这事儿,最近很夯,特别是本地主持人小玉的“爱情故事”曝光后,坊间的话题都围绕在出轨和“不敢担当”的议题上。Adrian也自然升级为世纪“渣男”,但难得的是,红了他也红了他的偶像剧。所以,基本上他是没什么损失的,只有那个傻呼呼、只想在情感中被认可,哪怕只是曾经都甘愿的那个痴情种,才是真的受伤了,几乎输到贴地了吧,但日子还是要过,她十天后在面子书表示重新站起的状态,我倒是挺欣赏的,勇敢面对过去、未来、批评、挑战的人最吸引了;趁机跟她说声加油吧,幸福偶尔迟到,但不会不到,就等着瞧吧,漂亮的女人!

不过,实际上我听说的故事,其实和这娱乐圈八卦没什么联系,仅仅是因为也有一个角色叫“人渣”,所以才消费一下小玉的故事。

李欣怡说爱错了就像撞鬼,我挺认同的;因为爱情基本上就是一场不见血的厮杀戏码,遇到好人,那可能是偶尔精神上的抗争,遇到了坏鬼,那也只能上演刺激的打打杀杀。

呵呵。

爱情嘛,你把它美化了,它就是生命中不可或缺的空气和水,你把它认清了,他不过是生活中的清香剂,有的话,是一种美好,没有的话,也不过只是回到原来呼吸的味道,只要你不是在粪池里长大的,基本上那没有爱情的地方,空气还是清新的。

人生中,总会预见几个好人,几个人渣;或者偶尔我们也会变成坏人,当别人的“人渣”;毕竟人无千日好嘛,但是我还是觉得,当“人渣”还是得有点品德,例如,不要到了出轨被识破,才说“我们早该分手”。

朋友是个男生,你说他有很多优点吗?我倒是觉得还好,你说他缺点多吗?那也没有特别致命的。

他有个比较尖酸刻薄的女友,爱名牌、爱面子、苛刻、苛求,脾气坏,有点让人吃不消;有人说她贪慕虚荣,但这点我倒不觉得要鄙视,这世上谁不爱虚荣,谁不贪,你贪睡是贪、你贪钱是贪;贪这个字,除非你是圣人,否则不要跟我多话。
但,古人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是“管道”的“道”而 是道德的“道”,所以我觉得“贪慕虚荣”嘛,还是有点“品德”才行。

这品德,不用多高尚,但至少是在结束了跟“穷小子”的感情后,才搭上“财神”;不要在跟“穷人”一面苛求,消耗完他的几乎所有后,才说刚好遇上“贵人”要脱离穷籍。这样的人格真的跟“鬼”没差!

所以我的朋友--他,撞鬼了!

小玉那是差不多一年的噩梦而已,我这朋友啊,一撞就是十多年。当然,这漫长日子中,喜怒哀乐、甜酸苦辣、五味杂陈,是什么都有啦,而他也为了这女子作了许多努力;然后最近他们拥有了一个属于自己的窝。

我总觉得,这小俩口挺勇敢的,在现在这经济状态,加上那中等的收入,女友要买房子,男友就把原本计划用在事业上的储蓄一把丢进房子里,那实在是令人惊叹啊!

我,也只能自叹不如。

但转眼间,熟悉又血淋淋的戏码就马上播出了,这比大荧幕的转播还精彩。男子在无意中发现女友最近在说谎,在冷不防之下,还笨拙的戳破了谎言;就这样,他也必须血淋淋的接受血淋淋的事实,那就是血淋淋的“被分手”。

女友说,彼此的问题早就存在,本来就应该分手,这跟第三者没关系!可事实上,他们几个月前才说好要注册结婚,婚戒都买好了;那个“早就该分手”到底是发生在多早以前呢?这真的让人难以参透。

与其说,“我们不适合”,不如说得美好一些,例如“我一直以为我很爱你,直到我遇见他!”或者直接一点“是的,我移情别恋,本宫现在不要你了,退下,给我滚到地狱去!”
这比起你那自圆其说得不成道理的说法,动听、合理多了。

对于朋友的遭遇,我实在同情但也很庆幸,虽然听起来挺落井下石的。但,你想想,你半夜开车,看见一个红衣女郎,貌美如花;她向你招手,你又好奇又害怕,但最终还是把持不住,让她搭了顺风车。

这晚的路特别慢长,你车子的速度异常缓慢,说穿了就是想让这女子多留片刻,她温柔的语气,让人倾心的谈吐,让你突然决定,不要在中途停车,于是你猛踩油门,去哪儿呢?

笨蛋,当然是回你家啊!但就在靠近家的一刻,你在望后镜看见她鬼魅的笑容,无意间还露出了尖利的牙齿,和发青的眼神,她扑前那刻你才惊觉一阵尸臭,就在你害怕得不知所措的时候,竟然有人拦截你的车子,而身后的红衣女鬼已经抵不住饥饿就这样飞扑出去,开始撕咬路人……

告诉我,此刻的你,还会等女鬼吸干血后,回到你车上,与你继续路程,还是会抛下她,猛踩油门,走为上策叻?

肯定是后者吧!所以我跟朋友说,你今天送走女鬼,就等于领了一道灵符,下一个遇到的笃定就是女神了!所比起哭,你更该笑,不是吗?

Thursday, 17 April 2014

Always remembered

I was awakened by my annoying alarm clock, it was 8.30 am.
I open my eyes, I saw the sunlight from the window, it must be a blue sky Thursday ; and, I thought it will be a great day today. I switch on my phone, I check through the news after shower as usual. And “Karpal Singh dies in road accident, son injured” was the headline of Malaysia Insider this morning.


What a sad news to start a day?

I don’t know how to express the feeling on losing Mr. Karpal. I never expect that he will leave in my 26th birthday.

Yea, I am just about to say happy birthday to myself before I read the news in Malaysia Insider.
My Facebook personal page is full with wishes, and on the other hand, the timeline is full with “condolences messages” to Karpal.
I am sad, because I still haven’t got a chance to interview this big man, and I know this will never happen for now and forever.

I am sad, because I am yet to say thank you to him for his contribution to the people and country; for his kindness to fight for Chinese’s rights especially in the “Operasi Lalang” in 1987. He was arrested under ISA for the Chinese during that time.
I still remember that I met him in Parliament before, when I was still a reporter from government news agency, it was last year. He was a kind man, always with a smile on his face. White hair, white beard, sometimes I’ll joke with my friends and said he look like Santa.

 “Death never comes at the right time, despite what mortals believe. Death always comes like a thief.” -Christopher Pike.

Mr. Karpal, though it is hard to say good bye and accept that from now on, everything about you, will be written in past tense and no more present or future tense; but I believe that God loves you, and that’s the reason He send an angel and take you away.
You are gone now but you will always be remembered. Rest in peace





Sunday, 6 April 2014

愚人的生日快乐


终于,告别了一半女生,一半女人的尴尬年龄。我今年,26岁了,所谓的轻熟,或者更贴切的,是又再一步接近三张,迈向“老女人”一步。

农历生日刚好落在刚离开的愚人节,于是我和愚人节说了,祝我们 “生日快乐”。

长大的意义是什么呢?是眼角开始出现浅浅的鱼尾纹,也是颈部开始出现让人不知所措的颈纹吧?
我想还包括自己看过去的眼光,还有展望未来的角度。

41号是别人的愚人节,我的农历生日,或许也只是上班族一般厌恶的上班日。要不是妈妈电话里传来的那句心疼的“生辰快乐”,我想我也会跟别人一样,笑着闹着,大喊愚人节快乐!根本不晓得,原来,我又老一岁了?

生日到了这个年头,已经不再是什么大不了的日子,至少对我来说,是这样的感觉。脚步还是很仓促,过的日子依旧不是自己向往的,至少没自己想象中的自在和洒脱。

我以为可以依靠的人还是错的,可能就像屋友说的,我根本不懂得去爱人,又怎么会享受那种被爱的感觉呢?在我眼中,爱和被爱,好像总得和自由拉扯。

我一直觉得,人只要到了一定的阶段,遇见了一个不错的人,然后相爱,然后认定对方,然后,编写人生新的一页。
我曾经觉得,我会一直一个人的,会一直单身,过我的生活;到后来才发现,我也没有很享受孤独,于是,我说,找个人陪吧。

身边多了一个人的时候,我却总在唆使自己要摆脱捆绑,往自由飞去。好像几乎每 一次都这样。
有人说过,了解我的人大概即使是爱疯了,也不会想要和我在一起,因为我只会疯狂地折磨人。
于是,我走走停停试着去了解,和寻找那个对的人,因为我以为我会找到的。

然后我发现,我真的没什么天分,去维持感情这回事。我跟屋友说,我太忙了,忙到我只想过我自己的生活。
他说“一段感情出现“忙”这个字,意味着它已经几乎走到尽头了。”

这个道理是一直都懂,只是在浪费了彼此的时间和感情付出后,我真的不晓得该怎么收拾残局,于是好像催眠师上身一样的告诉着自己,你会爱上的!

如果感情注定是一个棘手的问题,那我想我以前的观念是对的,就过自己的生活,不去打扰别人之余,也不用被打扰。那是对自己最有效的救赎。

我一直觉得心底住着一只恶兽,他正吞噬着我对爱情的期待,婚姻的憧憬,他甚至已经吃完了那颗单纯想着公主王子故事的心吧。

我一直知道恶兽的存在,却不是一个好的驯兽师。我在想,我是遗传了爸爸的花心,还是他的花心杀死了那个总在期待些什么的小心灵。

我或许只懂得,为自己而生活,用自己以为舒服的方式;玩我喜欢的游戏,去我想去的地方。除了我妈之外,不需要任何人的许可。

我就是不喜欢被别人管着,因为再多的陪伴都是多余的,当你的世界里只能容下一个人的时候,对我来说,那是多么恐怖的事。

最近屋友下载了一套连续剧,《妈,亲一下》。看到第八第九集,才终于明白,那种感觉,那可怕的感觉,最贴切的形容就是“负担”。

每一次以为爱上了,却总在确认身份的时候,忽然就不爱了,那种感觉,叫做“负担”。
可能我真的不是一个有责任感的人,我只想过我自己的生活,或许吧。

于是,我的愚人节生日,就在我踏出办公室那一刻,再次想起 。我拜托屋友给我买了十颗鸡蛋,妈说,生日一定要吃。
但是因为肚子实在是饿翻了,于是我在黑漆漆的路上张望是不是有什么可以赶快解决掉饿感的。

在车上左盼右望的,终于啥也没买到。

于是,我还是把车子驶到了楼下,停在路旁。没有太夜,时间刚好踏入8点吧,但是已经没有靠近公寓的停车位了。

我把车停的有点远,走在回家的路上,那一档熟悉的包子摊,就这样竖立在熟悉的地方。于是我给自己买了个大包子。心情忽然变得很棒。

于是,我走进路上的小商店买了一瓶啤酒。

收银员的脸色不好看,于是我说笑一个吧,愚人节,要快乐。她错愕又尴尬的扬起了嘴角。

于是我步出了商店,走着走着,快接近电梯的地方,看见平时帮别人洗车那勤劳的印度大叔,他正辛勤的干着活,可能我的脚步声太大,他抬头看向我。

我笑着用流利的马来语跟他说了一句,“你太棒了!”他愣住傻笑了一会儿才继续洗车。踏上电梯,按下11楼。
回到家的第一件事,就是给妈捎个电话。

虽然这次和去年不一样,我前半段都在狼狈,也没有人为了惊喜而绞尽脑汁,而我除了愧疚感,什么也没感受到;所以这个生日,是应该庆幸的,因为至少我当下的心情是自由而快乐的。

我一边煮着鸡蛋,一边和妈妈聊着。
水煮蛋好了,我也把电话挂了;然后洗了个澡,出来给自己好好庆祝一下。

我把啤酒的拉环轻轻拉了一下,“嗞”的一声,那是多久没听见的美妙声音了。呵呵。

包子很大,再吃两个蛋,喝一瓶啤酒,我顿时觉得自己饱得快吐出来了。然后我满足的笑了,这个生日,虽然有点愚人,但愚人有愚人的快乐。这样的自己挺好的。

我相信,接下来,一切都会是好的,因为,我开始懂得怎么捉住自己的快乐了,是吧?

我走到露台,望向遥远的双子塔,傻笑着,一瓶啤酒,远远不足以让我醉倒,但却是久违的味道,为了在别人眼里演那个乖乖的角色,我几乎已经滴酒不碰,但其实没有喝太多,那根本不足为患不是吗?

酒喝一半,屋友就回来了,于是我跟他说“今天我生日叻!”。

屋友的阳历生日和本人差两天,但农历却差个十多天,于是我忘了自己在庆祝,开始在研究那个差异的缘由。

写到这里也不懂要用什么来做结尾,哈哈。就这样吧。独角戏谢幕,感谢收看。祝你快乐。

我是愚人。我很快乐。


Wednesday, 5 March 2014

牢骚


生活依旧是急促的脚步,走着的仿佛也一直都是一条陌生的路。

新的工作环境,新的工作模式,我有点笨拙,有点不习惯。
其实,我是一个很懒惰的人,不喜欢拼搏,不喜欢工作,但却想要用不完的钱,无数的享乐。

朋友说,谁不想这样?

说的也是,谁不想,这样?

从实习到工作,不知不觉,原来我已经几乎混完了所有的电视媒体公司。不一样的是,现在留守的是电台。

小学同窗的你,还记得吗?我总说我想当广播员?现在尽管只是念念新闻,但至少声音是从收音机里出来的,也算是,圆梦吧?

小学的时候,大家总觉得,我是文静的,乖巧的,温顺的。连妈也觉得,我是懦弱的,姐姐最常欺负我。

到了中学,在老师眼里我是可恶的,坏蛋的,颓废的。但妈还是觉得,我是可靠的。

到了高中和大学,同学眼里,我是犀利的,勇敢的,野心大的。我妈还是觉得,我是最好的。

原来在不同的阶段,真的会遇见不一样的自己。朋友一直觉得,我会在电视新闻里钻,那是因为我想当主播。可能,不能否认那是一个梦想,可是,我并不执着。相反地,我都只向钱看。梦想对我来说,或许就是赚很多钱吧,只是,说是梦想,所以总遥不可及。

后来离职,说换跑道,结果很不巧的,出师不利。我以为我会拿着背包,跟着老板到中东,到危险却让我充满好奇的国家,筹备教育展。我没想过,两个星期,我就逃走了,原因除了是公司政策出现很大问题之外,第二个比较私人的,就是老板娘眼里的我,是一只可怕的小狐狸。

在这样的情况下,我根本没办法工作。于是,电台打来好几回,反正也没别的选择,于是,就答应了。

我说,我很笨拙,很多事情都做不好;但是组内的前辈却说,可以慢慢的学。于是,我不推搪了。

我不喜欢语音这码子事,我总觉得新闻和语音没太大关系,反正就不能相提并论。也不喜欢,别人说得大马媒体多厉害。更不喜欢,在商业台却离不开政府的魔爪。不过,在现在什么都缺的社会上,除了工作,也不知道还能用什么方式生活。

失业的那段时间,很多人都以为,我会去旅行,但没有人知道,其实银行几乎被掏空了。

皮肤过敏,车轮不见,修车、保险、车贷、生活费还有家用等等,才发现大人的世界,真的很疲惫。你哪怕是在睡着觉,钱其实也在花。于是,我在失业的两个月里,都在盘算,到底还有没有钱花。

时间在过着的当下是漫长的,结果转头却又过去了。眨眼间,我就上班了。
朋友说,在那家电台干活真好!电视去电台,一定很轻松上手吧?

说来,也有点汗颜。其实真的,对我来说,不容易。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有难度。

可能,真的没什么事是轻松自在的吧,工作,总有挑战的部分。又或者说,我真的有点笨。

有人问我,在这里,一定会好好待吧?
我没有回答,也没有解释。其实,以后,我会想回去属于我的地方,就是我的家乡。

我从没想过要在这个急促的城市呆很久。然而,现实来说,这里比家乡的机会多一点。所以,呆在这里对我来说,暂时,并不是一个选择,而是逼不得已。
真的,最近制水,蚊症肆虐,加上烟霾来袭;我真的觉得世界可以瞬间末日就好,这样的城市生活挺折腾的。

或许在别人眼里,我就是好胜,爱拼,执着,勇敢,努力。但我告诉你,对我而言,我能遇上的,好像都是机遇。我只是比较幸运。

人生虽然处处有惊喜,但偶尔还真的让人措手不及。例如前天,忽然被请进录音室,眼前坐着的,是发梦都没想过会见到的红牌DJ。录一段短短的小故事,我却因为有这样的机遇,而开心很久。这是多难得的惊喜。

然后,今早上班的时候,就因为一辆罗里,我差点,就回了芙蓉。本该是去上班的,结果,我走错了路,出了收费站,兜了一个圈才到公司。多好笑,上班多日后,才给人家走错路。这星期里,这已经是的第二次了。第一次是在星期日,我差点回了老东家。虽然都是有惊无险,但要是持续这样的话,恐怕很快就会心脏病发。

人生啊,要是可以简单些,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