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13 November 2015

终于

可能经历过太多离别,这次真的没有太多不舍。

人生总是从不舍中开始,而且总是在进入一个阶段的时候,得“痛着”成长。
打从娘胎出世开始吧,谁的生命不是妈妈受难、疼痛中,哭笑接替着迎接而来的?
所以我相信在人生的每一个“晋级”阶段,都会有阵痛,不管痛久还是快,反正接下来的肯定是好事就对了。


妈说,只有坚定的信念,才能迎来美好的事;我就这样一直相信着;而人生当中,也真的会因为点点的乐观,找到很多的感动和幸福。

来到今天,终于是时候好好的说再见。

第一次觉得,这一段路,结束了;终于告一段落。我该转角往别的地方去。一路风景,总有不舍,但不舍之于,我还对接下来的风景充满期待。

我很坚持,每踏一步都要三思,但三思之于不能举棋不定;既然这里、这个环境非自己所想所要,那就勇敢的踏出去;下一步风景,如果你不把脚举起、踏出,你就永远不知道到底什么在前方等着你。

这次的我,比过往幸运多了,我的路此后,多了一个伴,不管是为什么而选择,都不再孤独。

是的,我辞职了,不当电台主播了、不当记者了,下一步,终于是回到我一直渴望回去的家乡,我要当人妻了!

这个决定很勇敢,但很多人都说我“疯狂”。这样回去“好可惜”;我想在读着这篇文章的你也在这样的想着,“黄翠娴”这肯定是疯了!放弃好好的工作,去建立家庭是哪个年代的女子会做的事?“好可惜”好像是我近期听得最多的,呵呵!

可是你知道吗?在事业上,我喜欢媒体,在工作上有很多目标;看似一个总在往前冲的我,其实打从心里最渴望的,是拥有一个“健全而幸福的家”。

妈跟我说,那些回不去的、改变不了的,只能靠自己在未来创造出更好的,包括“一个家”。而这个家在我心中放了很久,因为我不知道谁才会是那个愿意陪我经营的人。

在我决定辞职的那一刻,我也觉得自己很疯狂,但那只是一部分的感受;更多的是感恩,我找到那么一个让我愿意疯狂的人,而他跟我说了身边男人都不曾跟我说过的三个字。

“我养你。”

是的,就算没有需要“被养”,但这句话,确实是我把信递出去的最大动力;我没有了什么后顾之忧,因为我相信他是真诚的,想陪我经营一个“家”。

我们,算是闪婚吧,如果还不知道我其实已经注册当人妻,很快就是别人老婆的你,接受事实吧,我要结婚了!

在一起确实是短短一年,而下个星期,也确实就是我们的婚期了;然后呢?

新的生活也就即将开启。我会在自己向往的家乡找一份一直很想尝试的工作;至于是什么,成了再跟大家说也不迟。

在这里,好想跟身边的你说声谢谢。

第一个要谢的,当然是我家房东,黄照峰。同屋两年,给你添了不少麻烦,特别是刚刚入住的时候,霉运让你也头大了吧。
谢谢你每次都愿意借我耳朵,一直到我学会处理情绪,以后如果还有要听“师傅开示”的时候,一定再找你。
舍不得,总有的,但是,距离不远,偶尔来花城,记得也来探望我一下。

第二个要谢的,就是杜文杰。

那个忘了自己打电话叫我面试的旧同事。哈哈。

在国营台的那段时间,真的特别感激你的照顾和帮助。当过同事、战友,也当过屋友;知道你对未来有了决定,终于踏出“久违”的那一步,我真特别高兴!希望你能把你想要的未来变成现实,不管下一步是什么风景,反正就一起加油。呵呵。
接着想要给大肥和YY也说点什么。哈哈,但是真的也不懂要说什么;两个最无厘头的无厘头,反正以后保持联络就对了。

很多人问我,当初选择不留在八度空间最大的遗憾是什么?我想大概就是我可能可以走更远,但我应该会连三餐都有问题。所以也别说什么遗憾不遗憾~

那离开国营台呢?那里更是无憾了吧!撇开什么主播不主播;反正那里也没什么观众。哈哈;但在那里,我得到了人生中最好的礼物,就是认识了几个窝心的人,一起努力打拼过。
记得,能力、实力是自己的,所以价值也是自己的,身价、值不值得,都我说了算哦!

作文最后送上静思语:不要小看自己,因为人有无限的可能。

虽然结束得怪怪的,但想到的就是这个。哈哈哈。

朋友,我们保持联络,好吗?我会带着最美好的过去,把现在做好,展望更好的未来。呵呵。

Ps:离职的地方明明就是电台,却居然去跟前同事们说再见;我想一定是那时候的我们都走得太急促。真的太奇怪了。难怪刚才上司约我午餐的时候跟我说“你也太冷静了吧”。:P

我其实也很舍不得她的,但是她不会看华文。哈哈,我也只能默默地收在心中。



Thursday, 1 October 2015

喝喜酒



我不特别喜欢喝喜酒!可能是因为在那些年还是啤酒妹的时候,跑太多场婚宴了,13岁开始,一个星期平均一两场来算,我到了差不多20岁才完全停工,屈指一数,我应该有大概去过四五百场的喜宴了吧,只是,我都不认识那些新人。
我不喜欢婚宴的气氛,那总是充斥着酒精和烟味的场地,对我来说,真的没什么好喜欢的!有些男人,特别是大叔型的,总在喜宴开始前,就已经喝得脸红红的,超难看。

我真的很难理解,华人的结婚习俗里,这个摆上一堆害人的酒精的陋习是怎样开始的!让每个人、甚至是新郎新娘自己也被灌得忘我?

我爸是个爱喝酒的人,我有记忆以来,最早让他灌我喝啤酒的年龄,大概是5岁吧。黑黑苦苦的超浓“汽水”,到后来才知道,那就是黑啤酒!

我不会特别讨厌酒精,我喝酒的,当然。但绝对不是在别人的婚宴上醉倒!

926号,我出席了爱人好友的婚礼。说起来,这是我长大以后,真心出席的“第一场不是亲人的婚礼”!

是的,27岁了,我身边的朋友,特别是中学的,其实很多都已经成家,被邀请出席宴会、当姐妹,并不陌生,但内疚的说,我不曾出席过任何一个朋友的宴会和婚礼。

我抗拒。

而我真正带着愉快和期待心情出席的第一场婚礼晚宴,应该是表姐在45年前的那场;而第二场,就是姐姐去年办的。
第三场,就是这场我伴好友的。

当晚,我喝了几杯,矛盾的吞了好几口啤酒;和他其实都有点微醺;我不喜欢这种感觉,但难得是他的“好朋友”,偶尔也得破破例!

然后我偶然听到司仪在敬酒仪式后,杀出一句“主人家说,今晚不醉无归”!

我差点没把酒瓶给扔上去!

我才不信有主人家会希望宴客时让大家都醉倒在地!不醉无归?醉了怎么归?

要是真的因为喝醉而遭遇什么不幸,那主人家是凶手了,你懂吗?我说司仪啊,你这到底是哪儿来的词啊?

另外一个最难顶的就是,“好朋友、好兄弟”总爱冲着新郎灌黄尿,说什么“敬你啊!”,人家小酌一口还要嫌弃,反正就是要把对方弄倒就对了。

我说兄弟啊,你问过人家新娘子,喜不喜欢没有啊?我想你就算拿刀子架在人家娘子的脖子上, 她也还是会不高兴的要你不准灌他相公吧!

不然让她相公娶你好了,娶她干嘛呢?

说实在的,喜宴这回事,11月就轮到我们的了,我真的不希望有人醉倒而归啊,朋友们!喝喜酒,不是叫你把自己或别人灌醉,你说什么不醉无归?

喝喜酒不就是为了“恭喜”一对新人的一个举动、酒只是用来助兴的,不是用来灌人的。不然叫“喝死醉”,不是更好?

操你爹的不醉无归!




Friday, 7 August 2015

朋友撞鬼记


昨天,听了个故事,于是,我的手指立即止不住键盘的诱惑,那就让我来个长篇 大论吧!

出轨这事儿,最近很夯,特别是本地主持人小玉的“爱情故事”曝光后,坊间的话题都围绕在出轨和“不敢担当”的议题上。Adrian也自然升级为世纪“渣男”,但难得的是,红了他也红了他的偶像剧。所以,基本上他是没什么损失的,只有那个傻呼呼、只想在情感中被认可,哪怕只是曾经都甘愿的那个痴情种,才是真的受伤了,几乎输到贴地了吧,但日子还是要过,她十天后在面子书表示重新站起的状态,我倒是挺欣赏的,勇敢面对过去、未来、批评、挑战的人最吸引了;趁机跟她说声加油吧,幸福偶尔迟到,但不会不到,就等着瞧吧,漂亮的女人!

不过,实际上我听说的故事,其实和这娱乐圈八卦没什么联系,仅仅是因为也有一个角色叫“人渣”,所以才消费一下小玉的故事。

李欣怡说爱错了就像撞鬼,我挺认同的;因为爱情基本上就是一场不见血的厮杀戏码,遇到好人,那可能是偶尔精神上的抗争,遇到了坏鬼,那也只能上演刺激的打打杀杀。

呵呵。

爱情嘛,你把它美化了,它就是生命中不可或缺的空气和水,你把它认清了,他不过是生活中的清香剂,有的话,是一种美好,没有的话,也不过只是回到原来呼吸的味道,只要你不是在粪池里长大的,基本上那没有爱情的地方,空气还是清新的。

人生中,总会预见几个好人,几个人渣;或者偶尔我们也会变成坏人,当别人的“人渣”;毕竟人无千日好嘛,但是我还是觉得,当“人渣”还是得有点品德,例如,不要到了出轨被识破,才说“我们早该分手”。

朋友是个男生,你说他有很多优点吗?我倒是觉得还好,你说他缺点多吗?那也没有特别致命的。

他有个比较尖酸刻薄的女友,爱名牌、爱面子、苛刻、苛求,脾气坏,有点让人吃不消;有人说她贪慕虚荣,但这点我倒不觉得要鄙视,这世上谁不爱虚荣,谁不贪,你贪睡是贪、你贪钱是贪;贪这个字,除非你是圣人,否则不要跟我多话。
但,古人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是“管道”的“道”而 是道德的“道”,所以我觉得“贪慕虚荣”嘛,还是有点“品德”才行。

这品德,不用多高尚,但至少是在结束了跟“穷小子”的感情后,才搭上“财神”;不要在跟“穷人”一面苛求,消耗完他的几乎所有后,才说刚好遇上“贵人”要脱离穷籍。这样的人格真的跟“鬼”没差!

所以我的朋友--他,撞鬼了!

小玉那是差不多一年的噩梦而已,我这朋友啊,一撞就是十多年。当然,这漫长日子中,喜怒哀乐、甜酸苦辣、五味杂陈,是什么都有啦,而他也为了这女子作了许多努力;然后最近他们拥有了一个属于自己的窝。

我总觉得,这小俩口挺勇敢的,在现在这经济状态,加上那中等的收入,女友要买房子,男友就把原本计划用在事业上的储蓄一把丢进房子里,那实在是令人惊叹啊!

我,也只能自叹不如。

但转眼间,熟悉又血淋淋的戏码就马上播出了,这比大荧幕的转播还精彩。男子在无意中发现女友最近在说谎,在冷不防之下,还笨拙的戳破了谎言;就这样,他也必须血淋淋的接受血淋淋的事实,那就是血淋淋的“被分手”。

女友说,彼此的问题早就存在,本来就应该分手,这跟第三者没关系!可事实上,他们几个月前才说好要注册结婚,婚戒都买好了;那个“早就该分手”到底是发生在多早以前呢?这真的让人难以参透。

与其说,“我们不适合”,不如说得美好一些,例如“我一直以为我很爱你,直到我遇见他!”或者直接一点“是的,我移情别恋,本宫现在不要你了,退下,给我滚到地狱去!”
这比起你那自圆其说得不成道理的说法,动听、合理多了。

对于朋友的遭遇,我实在同情但也很庆幸,虽然听起来挺落井下石的。但,你想想,你半夜开车,看见一个红衣女郎,貌美如花;她向你招手,你又好奇又害怕,但最终还是把持不住,让她搭了顺风车。

这晚的路特别慢长,你车子的速度异常缓慢,说穿了就是想让这女子多留片刻,她温柔的语气,让人倾心的谈吐,让你突然决定,不要在中途停车,于是你猛踩油门,去哪儿呢?

笨蛋,当然是回你家啊!但就在靠近家的一刻,你在望后镜看见她鬼魅的笑容,无意间还露出了尖利的牙齿,和发青的眼神,她扑前那刻你才惊觉一阵尸臭,就在你害怕得不知所措的时候,竟然有人拦截你的车子,而身后的红衣女鬼已经抵不住饥饿就这样飞扑出去,开始撕咬路人……

告诉我,此刻的你,还会等女鬼吸干血后,回到你车上,与你继续路程,还是会抛下她,猛踩油门,走为上策叻?

肯定是后者吧!所以我跟朋友说,你今天送走女鬼,就等于领了一道灵符,下一个遇到的笃定就是女神了!所比起哭,你更该笑,不是吗?